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準備哪些材料?
1、身份證
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
2、戶口本
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3、收入證明
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4、購房合同
5、結婚證
拿一個就可以;
6、首付款收據
二、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①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
②申請房貸需雙方親自到場
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③過戶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
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三、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勢
為什么要設立“共同參貸人”呢?主要的原因在于擴大貸款的額度。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四、夫妻誰做“主貸人”有講究
銀行的業內人士表示,“主貸”和“參貸”都是不標準的稱法。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
對于“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于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共同去貸款,但是住房貸款涉及到的細則,也值得很多夫婦仔細揣摩,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就是其中的一項。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險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
1、財產損失保險
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
2、還貸保證責任險
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余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里的頂梁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貸款。
五、離婚后誰來承擔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就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一樣,婚后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
無論是否“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他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后的一方所有,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
夫妻雙方公積金共同貸款在減輕日后生活負擔,保證生活質量上提供了方便,但是在確定“主貸人”方面確實需要注意以上內容,減少人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