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子能辦理房產證嗎?作為實打實的農業大國,我國農民朋友的維權的意識愈加強烈。針對自己的房產更是倍加珍惜,那么關于農村房產可以辦理房產證嗎?如果可以,農村房子辦房產證的相關政策有哪些?是不是都在維護農民朋友的合法權益呢?本文將對農村房子能辦房產證嗎這個問題進行詳細的解答,包括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
1、農村房子到底可否辦理房產證?
相關的回答是,農村的住房是需要領取房屋產權證的,所以農村房子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但是能否領取房屋產權證的關鍵問題不是戶口是否存在,而是辦理者是否具有該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土地法》中有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審批權在縣級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經過縣級政府批準并頒發了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依法領取房屋產權證。農村的住宅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準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
2、關于農村房屋產權證的相關法規規定是什么?
第四章 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權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第八十八條 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證書;
(四)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 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注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九十條 辦理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
通過本文的分條解答,相信大家對于農村房子能辦房產證嗎這個問題已經有所了解,大家可以繼續關注我們,為大家解答農村房子辦理房產證的具體流程等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