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屋面積直接關系到房價的高低,而如今房價,但由于市場因素,房價沒法把握的時候,購房者都很關心房屋的使用面積,其中哪些部位是不計算入房屋面積?
一、房屋面積是誰來測量?
購房者在簽訂購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合同上都會寫明房屋的公用面積以及房屋面積等等。這些數據的來源均是根據之前的房產測繪師所測量的,其測定的特定范圍是房屋以及與房屋相關的土地。
二、共用面積包括哪些?
共用面積是指業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在新的測繪規定中,共用建筑面積可分為4類:
1、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水、電、氣、暖通等相關設備用房。
2、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警衛室、信報間、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墻體部分,包括外墻、套與共用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中,未計入套內墻體面積的其他墻體水平投影面積。
4、本幢內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廳、門廳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三、新規定到底包括什么?
而以下這些則不能計入房屋面積:
1、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2、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墻、飄窗、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煙道、壁爐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5、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臨街樓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圍護結構;
6、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線;
7、電梯下方的電梯機坑;
8、戶室或陽臺中由欄板、護欄等分隔的空調機位;
9、露臺。
懂得房屋公用面積的區域才能知道房屋的可使用面積如何計算,然后再談交易,才能更客觀地進行價位協商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