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建設部建房[1995]517號文)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編號GB/T50353—2005),商品房銷售以建筑面積為面積計算單位,商品房銷售面積(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一、套內建筑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房間實際能使用的面積,不包括墻、柱等結構構造和保溫層的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積的總和。
2.套內墻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之間的分隔墻、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均為共用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3.陽臺建筑面積:不論是凹陽臺、挑陽臺、封閉陽臺、不封閉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二、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對于購房者而言,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以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將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兩積之和,得到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換算要看建筑的性質,準確數字只能是通過測繪得知。
速算系數:
塔樓或是帶電梯的住宅,使用面積計算系數為:建筑面積÷1.434;
多層住宅或是不帶電梯的樓房,使用面積計算系數為:建筑面積÷1.333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
以上測算方式只是一個大概的計算公式,實際的大小還是要通過實際測算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