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誤差比是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那么,一旦出現面積誤差比的糾紛,該如何解決呢?
對于新商品房,發生面積誤差如無其它約定,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一、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開發商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為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二手房買賣面積發生誤差,則不一定要按照與一手商品房的解決方式進行。
首先,買賣雙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即買賣雙方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中若有明確的約定:“該房屋是按照具體面積計價,出現面積誤差參照新商品房買賣面積誤差解決方式解決。”,則應按照約定方式解決。
其次,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其解決方式是以套為計價標準,而不以面積為計價標準。這是因為:
1、二手房買賣合同也沒有約定房屋的單價或是房屋面積以房產證為準等內容,所以一般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是按套計價。
2、根據目前的二手房交易習慣,二手房買賣一般雙方都親自到實地看房,買賣雙方對房屋的面積情況都應該清楚,所以一般情況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計價,并不按照每平米單價出售的,是因此不存在補交面積差價款的問題。當然,合同有例外約定除外。
市民買房可謂千辛萬苦,處處得留心。現在少數房地產開發商總在房子的面積上做手腳,混淆各種面積概念,測量面積數目不對等情況。也有業主或中介在售賣二手房時,涉及到房屋面積的介紹出現誤差,買房是件大事,購房者一定要謹慎。了解商品房買賣和二手房買賣中面積誤差的解決方式,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