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變三房、兩房變四房"、"飄窗、露臺、空調位的面積全部贈送"這樣的宣傳語,想必各位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會經常聽到吧,在上海這樣的高房價城市里,花同樣的錢買到相對大一些面積的房子,聽起來是十分誘人的。但“贈送面積”是好是壞,要一分為二的去看,首先要弄清“贈送面積”的概念。
贈送的面積是國家給的
首先要告訴你一個真相,贈送面積不是開發商給你的優惠,而是國家已經規定好了的。
在現行的建筑設計規范中規定:
(1)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
(3)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
(4)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因此,開發商利用這些設計"贈"給買房者,可以增加項目銷售的賣點,但實際上這些本來就是你該得的。
另外,開發商經常會承諾給頂層業主的頂層露臺、給底層業主的地下室空間等。其實,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該部分空間應當屬于該樓的全體業主共有,而非屬于開發商,只要其他業主提出異議,受"贈"的業主是無法獨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頂樓和底樓的房子是不好賣的,但有了這些附加條件,難免不會猶豫一下。
贈送面積不屬于產權面積
贈送面積越大,在購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團要告訴你第二個真相:贈送面積不屬于產權面積。開發商通常不會將贈送面積寫入購房合同,購房者交房后遇到贈送面積"縮水"的問題,由于沒有合同約束,就很有可能失去與開發商據理力爭的依據。
其一,贈送面積雖好,但還是得看是否實用。一些"贈送面積"譬如入戶花園等,往往存在著光線晦暗、窄小不好用、裝修麻煩、容易飄雨受潮等問題;
其二,入戶花園、挑高陽臺、露臺等能否封閉起來,取決于城建等職能部門是否批準,否則可能成為違章建筑被責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