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按揭:
所謂的轉按揭是指屋主準備將房子售出或者轉讓給第三人,從而申請辦理貸款的相關變更手續,不過這種辦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銀行受理這種業務,大多數銀行并沒有開通這一業務,戶主可以向相關貸款銀行咨詢以了解具體的情況。
2、購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如果說交易雙方足夠信任的話,可以讓購買者先支付首付款,將房子的按揭貸款還完,這種式適合于那種貸款額度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貸款已經還清,只剩下數目較少的貸款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就可以選擇利用買方的首付來把剩余的貸款付清,然后向銀行申請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這樣就能進行下一步的交易。
3、借款還貸:
出售者可以向周邊的朋友或者親戚借錢來周轉,將剩余的欠款還上,當辦理完解除抵押手續和過戶手續以后,順利將房子賣掉后再將錢還給親朋好友們,這是一種比較省事而又便捷的辦法。業主也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還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之后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1、注意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注意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注意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