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生活中會聽到房產稅,房地產稅,有很多購房者會以為這兩個就差了一個字,是不是一樣的。其實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今天就一起來看看,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有什么區別呀?
我國現行征收的房產稅是依據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自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在今年兩會上,在中央明確提出要推進房產稅立法,房產稅再次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熱議。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的征收標準采用比例稅率,依據不同的計價方式分為從價和從租兩種: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其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1)房產稅是指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以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2)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
(1)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擋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2)我國房地產稅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1)房地產稅根據計稅依據的不同,稅率分為兩種:
按房價為計稅依據的,適用稅率為1.2%
按照房屋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適用稅率為18%
(2)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征稅,分為兩種:
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其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1)征收房產稅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性炒房。
(2)房地產稅是為地方政府的各項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的來源,我國不斷的完善現行的房地產稅收體系,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2018年第15期發布《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根據這個公告,山東將對特殊困難者減免房產稅,具體減免條例如下:
(一)因風、火、水、地震等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
(二)依法進入破產程序或者因改制依法進入清算程序,房產閑置不用的。
(三)全面停產、停業(依法被責令停產、停業的除外)連續超過六個月,房產閑置不用的。
(四)承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任務的
(五)為推動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經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為重點扶持企業的。
(六)受市場因素影響發生嚴重虧損的
(七)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
(一)減免稅申請報告及《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
(二)房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納稅人使用房產的資料
(三)證明納稅人納稅困難的相關資料
(四)因風、火、水、地震等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應當提供保險公司理賠證明或者其他受災損失證明。
(五)依法進入破產程序的納稅人,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受理文書;因改制依法進入清算程序的納稅人,應當提供有關改制清算證明資料。
(六)全面停產、停業的納稅人,應當提供全面、連續停產或者停業導致房產閑置不用超過六個月的相關證明資料。
(七)承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任務的納稅人,應當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資料。
(八)為推動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經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為重點扶持企業的,應當提供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資料。
簡單來說,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而房地產稅的征收是包含房產稅在內,并且包括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行有直接關系的其他稅收。很多人關心房產稅開征之后房價會如何變化。其實,大家更應該了解到,房產稅的征收是國家層面對房地產行業進行的宏觀調控,房價的變化還需要結合實時政策,市場行情進行具體分析。
資料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