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有人為了避免財產糾紛,婚后買房就事先按照個人出錢的多少來約定份額,那么當中買到的房屋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嗎?買房的哪種前提之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新婚姻法婚后買房是怎么規定的?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①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那么這種情況應該認定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②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婚后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①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②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關于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幾種情形,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夫妻買房關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打算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注意處理好這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