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的發展,提出了人才引進政策,增加了購房的又一種資格,滿足以下人才引入政策的用戶也可以在海南購房:
1、實際引進并在海南工作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家庭成員至少一人在海南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且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一套住房;
2、實際引進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急需緊缺人才,其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急需緊缺人才的范圍和標準由各市縣結合實際確定,報省委人才發展局備案后實施;
3、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經認定,在購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4、海南的公寓產品,海南大部分公寓產品都是屬于40年產權的商業住房,一般都不限購,但是戶型比較小,適合養老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