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婚姻法頒布一下,房產證加名字的糾葛就一直讓很多夫妻糾結,因為我們都知道,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很重要,但是房產證到底能寫多少人的名字呢?關于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只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傳言。不過,等你看完下面這些知識,應該就會明白了!
一、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根據國家規定: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兩個或者多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產,購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同時再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同樣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前者封面是紅色的,也被稱為大紅本,這個證只有1人所有。后者封面則是綠色的,一人一本,可以歸多人所有。
還有一點還是需要大家知道,拿房地產權證并不意味著比拿房地產權共有證享受更多房產份額。因為在這兩種證上都會注明共有份額,在房產分割時會按照注明的份額來進行分割。
二、為什么有人說房產證加名沒用了?
有這種說法是因為現在,我們口中常說的“房產證”已經正式下崗了,準確的說應該是升級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動產權證”。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現在小明買套房,小明拿的不再是“房產證”,而是“不動產權證”。相對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房產證升級后,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這也就是傳言中“房產證加名沒用”的原因。
當然,如果購房者手中的房產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等等,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
三、不動產權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
房產共有情況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舉個簡單的例子,夫妻共同購買一處房產,為“共同共有”;而幾個朋友共同購買一處房產,為“按份共有”。因此買房寫幾個人名都可以,但是名字越多辦理的手續相對就更復雜。
四、不動產權證拿到后還能添加嗎?
答案是可以的,事實上不動產權證加名和房產證是一樣的,所以不動產權證在增加名字的時候,房產不能處于按揭或者是抵押的狀態,也就是說房屋必須是在沒有貸款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加名字手續。
五、按揭房能夠添加名字嗎?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
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