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二手房交易,你知道如何簽署定金協議嗎?在簽署定金協議上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分別要注意的有房屋情況、房屋交易、定金金額及支付、簽署買賣合同的約定以及其他約定。以蝸牛家買賣定金協議書為例,甲:賣方 乙:買方。
1.房屋情況
(1)房屋權屬無瑕疵
房屋權屬無瑕疵
要確認房子沒有查封、債權糾紛、租戶(有租戶需簽訂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共有產權人(有共有產權人需簽訂同意出售證明)等限制房屋過戶情形。
(2)明確抵押權人及抵押金額
明確抵押權人及抵押金額
對于是否有抵押,賣方應盡到如實告知義務,同時也為定金劃轉明確前提條件。
2.房屋交易
(1)明確購房總價款是否包括賣方應付稅費
明確購房總價款和稅費
根據法律規定,賣方負責增值稅以及個稅,但是在北京二手房交易實際操作過程中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所以需明確總價款是否包含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避免以后糾紛。
(2)明確買方付款方式及首付款
明確買方付款方式及首付款
買方的房款支付方式關系到賣方多久拿到錢,如果買方選擇貸款支付房款,就需要進一步約定首付款。
3.定金金額及支付
(1)確定買方定金支付方式
確定買方定金支付方式
在大于10萬的定金通常要選擇資金監管,而小于10萬的定金,自行支付以及資金監管都可以。
4.簽署買賣合同的約定
(1)約定買賣合同簽署日期及違約責任
約定買賣合同簽署日期
約定好買賣合同簽署日期,可以約束買方。如果買方出現反悔情況,買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2)明確居間服務費支付方
明確居間服務費支付方
曾有過因為居間服務費約定不明晰而導致的糾紛,所以為了避免糾紛,需明確居間服務費的支付方是買方還是賣方。
5.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
對于其他約定,實際操作過程中,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諸如:賣方保證房產“滿五唯一”,約定騰房日期等。但是也不必太過注重這些,更多詳細的約定可以在正式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中詳述。
附:有關定金的法律條例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資料來源:《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