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實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購買住房的話,那么實際產權人要和名義產權人簽好協議,以書面方式確定該房地產的實際出資人和權利人。同時實際產權人在購房時應當從自己的賬戶支付房價款,并保留好付款單據。日后如發生糾紛,實際購房者可以憑書面證據以司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實際產權人還可與名義產權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一個個人抵押,由名義產權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產權人。這樣名義產權人就無法跳過實際產權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損害實際產權人的利益。
總之,借名購房雖然沒有被我國法律明文禁止,但這種行為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和保護的。最重要的是借名購房在實踐中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如果購房者不注意收集證據,很容易是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而這種損害又很難由法律進行保護。在此提醒購房者不要盲目投資房產或者冒名購買政策房,一旦出現風險結果得不償失。
人們買房時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的購房政策。我國有不少城市都有房屋買賣限購令,而借名買房就是規避限購令的下下策。雖然借名買房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明文禁止,但借名買房的風險則是非常大的。如果您確實有借名買房的必要,就要做好風險防范措施,必要時可以委托我們的專業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