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都會做很多功課,看房子、選地段、找銀行貸款、跑完樓盤跑銀行,好不容易敲定下來把房子買了,一會兒是這個數據缺失不能貸款,一會兒又是那個手續不足不能拿證,簡直讓人一個頭兩個大!
今天小編就整理了買房一定不能丟的6份數據,
大家趕緊“碼住”吧!
1、交了定金要有收據
要明白,只有收據才可以認定雙方的定金合同成立;如交納定金后,交納人沒有按約定訂立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收款人沒有按照約定訂立合同的,交納人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2、交了首付要有發票
一般來說,房子交付之前的發票都屬于臨時發票,主要目的是用來辦貸款或者交契稅,但這個臨時發票也是有法律效用的,現在很少有開發商給客戶開首付款發票,除非是電力系統公積金貸款那種有特殊要求的,等全款到賬后你就可以拿著臨時發票去要求開全款發票,然后去提前交契稅了。
3、網簽備案要有網簽合同
房產網簽其實就是你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要到房地產的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房地產開發企業今后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為現售商品房申請新建商品房權設定登記前,必須向市國土房管局辦理項目入網手續,并報送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市民可隨時上網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
溫馨提示:網簽備案時確認是否是網簽合同,現在五證齊全的樓盤,都會進行網簽合同。只有網簽合同以后,后期的貸款手續才能正常辦理。如果是其他合同,沒有辦法做抵押手續,所以先到房產管局核實是否是網簽合同。
4、銀行放款后要有全額購房發票
如果確定銀行已經放款,可以去開發商要求開具全額發票。一般來講,買房付首付的時候開發商會開具首付款金額的發票(多為臨時發票),作為付款憑證,當按揭辦完后,銀行到款,開發商會開具按揭款金額的發票,也就是說買主手上有兩張發票,當房屋建完實測交房后,開發商會開具總額的發票,作為辦理房產證的憑據。
溫馨提示:發票是合法的有效憑證,對買房人來說,發票是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明,是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是商品更換保修的證明,也是報銷的證明,因此,消費者有權利向開發商索取發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收房前要有維修基金發票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溫馨提示:房屋維修基金屬于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6、交房后要有契稅發票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采用比例稅率。
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后90日內交納)。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怎么樣?以上6份數據你記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