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直都以為房產證土地證的功能是一樣的,其實不然,土地證可以證明這塊土地你可以使用,房產證是證明房子的所有權。雖然部分城市已經是房地合發一證,但二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但二者又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今天就針對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及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關系為大家講解:
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1、土地證:是指對個人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并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關系
1、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
2、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么在該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關于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及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關系的介紹了。有土地證可以對這塊土地進行買賣,如果沒有房產證只有土地證,對這塊土地上的房屋卻沒有買賣的權利。所以說這二者又區別,卻又密不可分,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不僅要有房產證還要有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