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不太了解房地產行業的普通人來說,可能對開發商、投資商、發展商這種概念傻傻分不清楚,以為都是代表一個意思。其實,這三者都屬于房地產開發建設最為中心的行業之一,都以房地產相關工作為盈利工具,但他們從事的工作內容及盈利模式有著本質的區別。
開發商是以銷售為盈利模式,主要就是找項目,簽地皮,辦理相關手續和對樓盤進行建設等,通俗說就是我們講的蓋房子的公司。投資商就是對項目進行考核,認為有投資潛力就進行投資開發,以期回報,他并不一定是蓋房子的,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簡單來說就是:投資商投錢,開發商干事。
而發展商是以長期的租賃或投資收益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業地產),開發商是發展商的初級階段,真正有實力的公司才會去做發展商,因為從長遠來看,土地是升值的,投資或租賃收益才是最穩定的回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