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講到購房票據非常重要,如果不小心弄丟了,后果很嚴重。今天,購房指南想跟大家講下,如果真的實在找不到了,有什么辦法補救。
上期回顧:
購房票據分首付款票據和全款票據
其中,首付款票據丟了沒關系。但是如果丟的是全款票據,那購房1年內則不能提取公積金。由于公積金只有在購買住宅性質的商品房時才可以使用,全額購房票據開出來后才可以證明該套房產已經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屬于購房者本人持有的。
如果你房產證還沒有拿到手,全款票據的丟失還會影響房產證的辦理,讓你的房產證取得之路煩不勝煩。
但是,如果真是實在記不起買房全款票據丟哪了,真的就沒有任何補救辦法了么?也不是!請繼續往下看吧。
購房票據丟了的補救辦法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候需要購房全款票據、購房合同、身份證原件,以及其它需要填寫的材料。因此,保存好購房票據對消費者至關重要,實在不幸丟失,可以以下辦法補救。
一、如果購房票據是開發商開具的,可以到開發商處把電子票記錄調出來重新打印。
二、如果不是開發商,可以要求開具票據方提供所丟失票據的存根聯或記賬聯復印件,寫上“此件與原件相符”的字樣,打印件或復印件加蓋該公司的票據專用章,即可作為抵扣憑證。(PS: 存根聯一般是已開具的票據用來存檔的。)
三、如果丟失的是全款票據,可向開具票據方申請出具曾于×年×月×日開具××票據,說明取得票據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與金額、票據編碼、票據號碼等的書面證明。
以上證明可以代替購房票據作為公積金提取的材料。
四、如果是辦理房產證,購房者首先要登報聲明該票據作廢,并注明房屋地址、購房者姓名和票據號碼等相關要件。
然后,拿著身份證、購房合同等材料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并證明購房人確實在公司購買過商品房。
后再由房產部門核實丟失的真實情況,開發商出具票據的存根并加蓋印章,再由稅務機關審查核實也可以辦理房產證。
后,還是希望大家盡量保管好購房票據,不要用到今天的知識,是幸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