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把房子定下來,交一部分定金,會首先簽一個購房協議。那么,購房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購房協議與購房合同的區別又有哪些?下面是小編為您總結的一些相關內容。
一、購房協議與購房合同的區別
1、買賣之前一種協議
作為開發商在不具備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條件之前的一種協議,認購書具備擔保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擔保效力。
如果認購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符合協議書約定的生效條件時,該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開發商和購買人均應按照協議書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2、購房合同更加詳細
如果認購書中,對于房屋的房號、面積、價格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做了較為明確的約定,那么認購書可以被看作為一份預先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對于認購書內容做出了更為具體的約定,而如果認購書中沒有約定上述內容,則其只是一份購房意向書,不具備合同性質,也就沒有合同的約束力。
如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時,應仔細斟酌其中的各項條款,并重點關注關于定金的條款、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及認購書協議的生效、失效時間等內容。
應注意其中有無超出法律、法規范疇的“霸王條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二、購房協議注意事項
值得的注意事項是退房條件要有明確約定: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但有時候由于房屋質量問題、突然更換工作、貸款辦不下來等種種原因,購房者出現了放棄購房的意愿,這時候開發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
建議購房者:提前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因何種原因允許買家退房、退定金等事項。
綜上所述,盡管購房協議與購房合同是有區別的,但是購房協議也是不容忽視的。小編貼心提醒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時,要對其中的條款進行仔細閱讀,認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