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依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該房屋買賣合同作為產權轉讓登記的重要憑證,是買受人取得房屋產權,即標的物(標的物是房屋的權或使用權)物權轉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幾點哦:
1、一定要審查開發商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否,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明、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關鍵。
2、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審查,千萬不能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格式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權利義務爭議,買房人一定要據理力爭,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際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的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補充。只有在合同中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5、一定要注意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6、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7、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一般都有規范的樣本供大家使用,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仔細審查合同中有沒有不利的條款被加入,發現后應該與對方及時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