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全國各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規定的標準,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準,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同時申請個人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才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且管理核心認可的擔保。
6、其他規定條件。
一般符合以上這些條件,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它具體條款以當地政策為準。
1、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
如果需要使用公積金貸款,首先貸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提供貸款所需的資料。
2、公積金貸款初審。
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貸款人提出的貸款申請后,審查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資料等信息,提出意見。
3、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
貸款人通過公積金中心方面的審查后,收到貸款承包銀行的通知。此時,借款人只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籍薄、銀行賬號等資料,向承包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保險和抵押貸款登記手續。
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后,貸款人必須按要求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手續,但辦理時產生的費用由貸款人自己承擔。
5、等待公積金貸款的放貸。
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后,貸款合同也生效,銀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指定的賬戶,將貸款收據發送給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