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購房合同是需要進行公證的,這是進行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那么進行房屋公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辦理公證的程序又是怎么樣呢?
一、購房合同的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購房合同的公證需要買賣當事人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的證明。如法人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證明、護照、(港澳臺僑胞)的回鄉證等,港澳辦、臺辦或者僑辦所出具的身份的證明。
2、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的證明。
4、內(外)銷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對于期房)。
5、建設工程的規劃的許可證(對于期房)。
6、房地產權證或者房屋的權證和國有土地的使用證(對于現房)。
7、內(外)銷商品預(出)售的合同(商品房的首次交易)或者房屋的買賣的合同(進行二手房交易)。
8、國家機關、團體、國有企業應該提供上級的主管部門開具的批準購房的書面的證明,事業單位則需要提供上級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購房的書面的證明,集體企業則應該提供職工代表大會的同意購房的相關決議,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則應提供董事會的同意購房的相關決議。
9、付款賃證(如已付款)。
10、前手購房合同、契稅憑證(二手房)。
11、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二、購房合同公證費用有多少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費用以合同成交價計算,按成交額的比例計收(司法部委托的境外律師公證收費例外)。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后,簽訂出售合同再進行公證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幣手續費。
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上海市有關部門決定對購買空置商品房合同進行公證的,公證費減半收取。所謂空置商品房,是指自竣工驗收日起已經空置滿一年的商品房屋。
國家發計劃委員會、司法部計價費(1998)814號文件對公證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規定收費標準如下: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取。
標的額5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標的額10000001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標的額20000001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標的額50000001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標的額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公證費實行當事人平均分攤的原則,當然也允許當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擔或全部承擔公證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