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們在工作上的期望就是到國有企業工作,待遇好、工作穩定、福利也多、在社會上的聲望也好。但是,近期有朋友和我們反應說,剛剛簽約了一家國有企業并工作了一段時間,卻沒有領取到住房公積金。這個問題讓小編也著實頭疼,于是在這里與大伙分享一下關于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一)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擁有這三個性質:
1.保障性: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后備力量。
2.互助性:不僅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還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未領取的原因
由于以上幾種特性,決定了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是自簽約國有企業起就應該收繳或發放的。若是遇到特殊情況,則有另外的解決方式。
1.若是該企業全體的員工都沒有住房公積金的話,是企業違反國家規定,職工可通過合法渠道提出合法的訴訟。
2.若是老員工有而新入職員工沒有,同樣違反《勞動法》中同工同酬的原則,職工可通過合法渠道提出合法的訴訟。
3.若是由于該企業經營效益問題,已經無力支付員工的住房公積金費用了,則另當別論。
(三)國家和地方優惠政策
1.國家方面:
(1)國家不斷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2)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地方政府方面: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啟五地,放款了貸款的限度,鼓勵人們存取住房公積金用來買房,也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擁護買房者的利益。
國有企業住房公積金一來能夠吸引和留住企業人才,穩定員工隊伍,又能享受免交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在國有企業或是政府機構工作,在買房的政策上,優待還是很多的,相較于其他企業來說可能可以更快的、壓力更小的買到心儀的住房。但同時職工們也要記得合法維護自己作為勞動者的權益,對于住房公積金不發放或是延遲發放的情況都應該重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