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個人購買家庭住房享受契稅優惠住房套數查詢規則的通知。
通知顯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住房交易契稅政策具體操作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現將杭州市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套數查詢規則調整如下:
一、購買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范圍內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的住房套數查詢范圍確定為購房所在區行政區域。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21日起執行。2025年4月21日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尚未申報繳納契稅的,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