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在按照提取的相關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辦理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去。公積金提取主要分成部分提取、約定提取和銷戶提取三類。
對于不得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行住房公積金網上預約。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件是什么?住房公積金預約怎么操作?住房公積金預約的程序是什么?還應該準備哪些相關的材料?這里就為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指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發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許的其他用途時,支取自己的個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公積金的時間及要求。
1.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2.全款購買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每年3、4月辦理支取。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對象(本人、配偶或繼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1.住房消費支取
(1)購買自住住房,采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辦理支取。
(2)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據的建房批準證明材料、購買材料辦理支取。
(3)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需要提供購房合同,購房或收據辦理支取。
(4)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
(5)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供產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相關部門出具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辦理支取。
2. 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法定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個人儲蓄卡賬號,并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四、提取公積金的相關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自建自有住房;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
4.出境定居的職工;
5.需要償還住房貸款本金及利息的;
6.租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
7.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也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戶籍的職工也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已不在本市就業且已經離開本市的;
9.職工享受城鎮的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