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對房屋貸款買賣合同的簽訂以及合同的擬定還有一些合同的內容感到不解,很多人都認為房屋買賣合同為什么貸款也是要簽署的?下面讓小編和大家一起來聊聊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以及舉一個例子說明房屋買賣合同的貸款問題。
房屋買賣合同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賣家將房屋交付并將權與買房,買方需要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的特點就是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的獨特的特點。這些表現在這些方面:(1)作為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權轉移給買方,買方需要支付相應的錢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有償的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物品是為不動產,其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法律行為。
房屋貸款買賣合同的例子
方某于2005年購 套房子,并取得房產證,但方某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就去做了抵押。2015年5月,方某與潘某簽訂了買賣合同,潘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該房屋。
房子賣完不久,因為房價上漲,方某感覺房子賣了,于是,方某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為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方某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針對這一案件,廣東品智律師事務所郭嗣彥律師評析表示: ,因方某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因此方某所購房屋在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第二,方某與潘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潘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讓方某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于辦理過戶手續,因此方某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方某已將房屋交付給潘某,潘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為了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方某要求確認合同無效,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法院駁回方某的訴訟請求是正確的。
看了上面的概念和例子我們已經了解了這么多有關房屋買賣合同以及貸款的事,希望小編精心整理的概念以及例子能給大家很多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