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政府回購房的繼承要經過繼承協議公證,房產評估,辦理繼承手續等多個環節,缺一不可,如果繼承人未達到法定年齡,還需要由監護人代為辦理,或者其中有放棄繼承的,也需要出具放棄證明,那么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怎么寫呢,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需要公證嗎?
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怎么寫
一、第一部分為抬頭: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書
二、第二部分是當事人基本情況:
有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三、 第三部分是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內容,包括:
1、明確現有財產雙方,現有財產狀況要分清楚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甲方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其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權的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權證)。
2、獨立繼承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為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需要公證嗎
1、根據有關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 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2、如果子女們就將來老人財產的歸屬訂立了協議,該協議只有在老人去世后經各繼承人確認的條件下才有法律效力。因此,有必要對繼承人確認該協議的事實進行公證。
3、因房屋繼承致使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并且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證明等文件。
4、這些文件包括房產證、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協議、公證書等。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后,要對房屋權屬進行審核、查驗申請人的有關證明文件,按規定履行其他必要的登記程序和收取稅費后,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就是關于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怎么寫以及政府回購房繼承協議是否需要公證的介紹了,辦理繼承手續時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