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以及如何收房是買房的重要環節,很多購房者對此不是很了解,那么新房應該怎么收房?收房的時候都需要辦理什么手續?我們現在就來一起學習一下,其實收房并非是件十分深奧復雜的事。
怎么收房?
1、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時間、須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穩妥起見,開發商在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之外,好能同時使用掛號信件的方式,否則,很難證明自己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利后果。
2、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3、驗房。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購房者驗房。
4、購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驗收合格后,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一般而言,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志。除了權(權轉移時間以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為準)外,關于房屋的一切權利都從鑰匙交付時由購房者來行使了。
當然風險也從此時由購房者來承擔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現火災、地震等造成房屋滅失的風險。
收房的時候都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目前推廣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中明確約定,房屋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開發商在交付房屋時,應提供房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這是開發商合格交房的基本條件。
2、審查房屋的附屬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接房時,應按照合同中附件三的約定,逐項驗收是否達到。是一些公用設施設備,比如電梯、過道、樓梯間、管道、電氣設備等都應按設計文件全部安裝到位,并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審查房屋結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是否存在缺陷
以上就是怎么收房以及收房的時候都需要辦理什么手續的全部內容,房子與交付條件不符,業主可以拒絕收房。比如規劃設計發生了變更、合同或者樓書不符、交付逾期、基礎配套設施與公共配套設施不符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