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城鎮商品房質量問題日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的質量糾紛也呈不斷上升趨勢。那么,商品房的質量問題有哪些?對于購房者而言,又該如何維權與索賠?
一、商品房質量問題有哪些?
1、樓體不穩定。表現為過了沉降期依然的下沉不止;不均勻的沉降導致樓體傾斜;整體強度不夠,樓體受震動后或在大風中擺動。
2、裂縫。包括墻體裂縫及樓板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墻體受力不均等。
3、滲漏。由于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的水平滲漏,以及向樓下的垂直滲漏,垂直滲漏多見于各種管線與樓板接合處。
4、墻體空,墻皮脫落。墻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墻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層易于脫落。
5、隔音、隔熱效果差。住宅樓內戶與戶之間、戶內各廳室之間隔斷墻及樓板隔音、減震效果不好,達不到私秘性的要求。
6、門、窗密閉性差、變形。有的門窗自安裝上開始,有的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即出現密閉不好、部分材質或整體變形的問題。
7、上下水跑冒滴漏。跑冒滴漏現象浪費資源,影響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線水平、垂直設計不夠合理,水龍頭、抽水馬桶等質量不過關。
8、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不合理。包括水池、浴盆、蹲便器、水表、煤氣表等設計種類不完善,設計位置與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響家具布置。
9、公用設施設計不合理,質量不過關。如樓梯間位置不方便,樓梯寬度過小,電梯運行質量不穩定,公用照明設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設施缺乏等。
二、該如何維權與索賠?
可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2、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3、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質量問題及如何索賠維權,相信看完這篇文章您已經了解了大概,小編提醒購房者對待商品房質量問題,必須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區別不同情況,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能夠更好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