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購二手房都知道需求繳稅,可是具體到要交啥稅,就有很多人有疑問了。二手房買賣哪些稅是買方要交的呢?賣方賣房子要交哪些費用呢?這關乎到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二手房買賣買賣雙方交啥稅。
根據我國對于房子稅收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購二手房與轉讓二手房需求交納的稅費各分為以下幾種:
房屋買賣要交哪些費用之賣方:
1、契稅:
若個人購買家庭 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若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北上廣深不享受二套房契稅優惠)
2、買賣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3、產權搬運登記費:50元(每添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房屋買賣交哪些費用之買方:
1、個人所得稅:
稅率為1%或兩次交易差額的20%(賣方在地稅系統中未能查詢到房屋原值,按差額的20%征收;反之,則按照1%的稅率征收)。減免規定:如果是家庭 的住宅且購房時間超5年,免交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于自己住宅轉讓所得征收自己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告訴》(國稅發[2006]108號)規則,對轉讓住宅收入核算交納自己所得稅的,交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等有用憑據,經稅務機關審閱后,答應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子原值、轉讓住宅過程中交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所謂合理費用,指的是交稅人依照規則實踐付出的住宅裝修費用、住宅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2、稅及其附加稅
總稅率為5.6%。按照規定稅稅率為5%,其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7%)、費附加(3%)和地方費附加(2%)。減免規定:購買2年以上(含)的普通住房,免征稅(北上廣深)。購買2年以上(含)的住房,免征稅(其他城市)。
印花稅: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自己出售或采購住宅暫免征收印花稅,對自己出售住宅暫免征收土地稅。
一般在大家的觀念里,買房子只有買家要交稅,而賣方是不需要出錢只管收錢。看完以上介紹就會明白,賣房子要交哪些費用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是需要交的。賣方人不能把的稅費推到買房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