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是指依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同一下達安排,用地通常實行劃撥的形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樣經批準的收費實施減半征收,銷售價格施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規則決定。那么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和需要去哪個機構申請呢,那我們就來一同看看吧!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1、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不包括集體戶口),家庭成員之問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3、無房家庭或者現住房面積低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4、經濟適用住房可優先出售給符合上述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無房戶、被拆遷戶以及殘疾人、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家庭。
5、本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以下,具體標準由市房管部門擬訂,報市入民政府批準后,每年向社會公布。
目前仍在執行的標準為:
家庭現住房人均住房面積(建筑面積)低于本市城區居民人均住房面積(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經濟適用房需要去哪個機構申請
1、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2、需要貸款的,由購買人憑登記后的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買賣)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個工作日之內,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以上就是對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和需要去哪個機構申請的介紹,想必大家現在也比較清楚了吧,小編今天就介紹到這里了哦,希望可以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想了解更多知識詳情,請繼續關注我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