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滿五唯一:滿五指的是從取得產權證的日期算起,持有該房產的時間已經大于等于5年,如果說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的話,也可以按照繳納契稅發票上的日期算起。唯一者的是本人名下登記的只有此一套產權房。
1、屋產權不明晰:業主是誰,房屋是否有抵押,這完全可以通過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調查產權時要了解細節信息,比如房齡,網絡信息未必準確,而房齡對一些老公房尤為重要,如果房齡太大那么貸款時會遇到些問題,銀行為了控制風險可能只貸6成甚至更低,而且最高貸款年限也會縮短,考驗買家的首付能力和還款能力。再比如動遷房,3年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便先簽訂合同到期,過戶也有風險。如果遇到賣家毀合同,買家走司法途徑也是勞民傷財,值得警惕。
2、方資質有問題:一定要對賣家的信息進行核實,賣家是不是權利人,這套房屋一共有多少權利人?是否都同意賣房了?沒有得到所有權利人同意,房屋不可能過戶。
3、房者資質有問題:多城市依然仍實行“限購”政策。因此,在房屋交易前,買家是否具備購房資格需要查詢清楚,避免“空歡喜一場”。
4、良中介騙術多:個別不良房產中介人員不規范操作,包括暗地里動手腳“吃差價”,不讓上下家見面。因此,簽訂房屋合同時,買賣雙方見面是很重要的環節。此外,個別不良中介會用低價房源吸引買家關注,所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房源多數是假房源或者房屋本身有瑕疵。
5、屋價格未標清:關于房屋價格的風險,這也是容易出糾紛的地方。當前很多房東都是說“到手價”,應該原本房東支付的稅費轉到下家承擔。哪些房子是可以免稅費的房東可能自己也搞不清。比如房東承諾是“滿5唯一”住房,但審核下來不是唯一的,那就要收所得稅,對下家而言可能要多一筆費用,如果不能協商就會引起糾紛。
6、做低房價糾紛多:做低房價已成為二手房交易的一個“潛規則”。做低房價實際上是一種逃稅、避稅行為,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賣房者可能面臨著無法及時收到全額房款的風險,難維權;對于購房者而言,只能按照做低后的網簽價格進行申請,可能會降低購房者貸款的可貸額度,加大購房者的的風險;未來,這套房源再次出售時,如按照差額進行計稅,會加大差額并增加相應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