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的文件規定,個人購買住房時(“別墅”除外,下同),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主要包括購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稅減按1.5%征收。其中,對于購買單套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個人,并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減按1%征收。個人購買住房,與上述規定不符合的,不應當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應按法定稅率征收契稅。
符合契稅減免條件,但沒有享受契稅優惠的人,已經按照法定稅率3%繳納了契稅,并且已經取得了由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多繳納的契稅,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1、受理、審核。征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后,應當場受理退稅申請,并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2、批準。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稅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后開具退稅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后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稅手續。不符合退稅條件的,征收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復和解釋。
3、對退還部分稅款的,納稅人持已批準的《契稅退稅(款)申請審并開具完稅證后,經辦人再開具退稅憑證,辦理退稅手續。
4、歸檔。經辦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款)申請審核表》(第一聯)等退稅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1、退稅申請書即退房人要求退契稅的申請報告書;
2、退房人與開發公司簽訂的退房書面協議(要蓋手印或蓋章);
3、退房人已經收到退房款的收款證明并蓋手印;
4、退房人已交契稅稅票的原件和契稅申報表的原件;
5、開發公司要求退房人辦理退期房契稅的報告;
6、由市房管局商化辦辦理已作廢的售房合同原件;
7、房屋權屬檔案(紙質)查詢結果(近日)原件;
8、土地證房產證房屋買賣協議原件6份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備注:復印件4份;
9、經審核批準后,退房人退稅時需要帶身份證、領取退契稅的收據(本人蓋手印)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