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費者要想把握自己所需住房的內在價值水準,衡量住房設計是否合理,功能效果是否理想,是否達到經濟與舒適的原則,就應該了解住房的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居住面積和公攤面積:
房屋建筑面積:
是指房屋各層面積的總和,各層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勒腳以上外墻面積水平截面計算,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以“套”為單位的商品房建筑面積,由自用建筑面積和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兩部分組成。
住宅使用面積:
是指住宅分戶門內,可供實際使用的凈面積總和:其中包括臥室、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室內過道、室內樓梯、壁櫥等。以住宅使用面積除以建筑面積所得的百分比,就是平常所說的得房率。
居住面積:
是指住宅分戶門內的臥室、起居室等的面積(不包括廚房、衛生間、陽臺等)。廳和室內過道的面積超過6平方米時,按其面積的一半計算在居住面積中。現在住宅隨著住房功能效果趨于合理,廳、廚房、衛生間等都有明顯增大,居住面積在使用面積中的比重相對縮小。
分攤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是指由整幢樓的產權人共同的整幢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他們的關系及計算公式: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建筑面積
①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②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③公用建筑面積=整幢建筑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如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積
④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