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三限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籌集建設,限定套型面積,限制使用范圍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承購人按份共有產權,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東莞市無房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購買人按總價的50%出資購買50%產權,另50%產權由代持機構持有,東莞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全資公司作為代持機構。
申請購買三限房的承購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購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計為自有產權住房;已占用宅基地但無地上房屋或原有房屋已拆除、滅失且沒有批準建設的,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
(二)具有東莞戶籍且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或不具有東莞戶籍但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5年;
(三)與三限房銷售區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逐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養老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四)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專或以上學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
注: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三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