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調整公積金貸款(含公積金貼息貸款,即公轉商貸款,下同)最高額度。在龍巖中心城區購房,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55萬元;在永定區、漳平市、上杭縣、連城縣、長汀縣、武平縣購房,單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5萬元調整為40萬元,雙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調整為50萬元。
《通知》提出,降低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不得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間隔期。職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結清后,即可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延長貸款期限。貸款最長期限由不超過25年延長至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