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本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對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diào)整為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diào)整為80萬元。
根據(jù)《通知》,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無錫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不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及繳存余額掛鉤,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diào)整為6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調(diào)整為100萬元。
此外,提高職工及配偶在無錫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額度至每人每年15000元。取消因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過住房公積金、名下有還貸記錄不能辦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