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河北省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落實市政府《關于穩定全市經濟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其中顯示,政策調整后,單繳職工貸款額度上限由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雙繳職工家庭貸款額度上限由60萬元調整為80萬元。
同時,秦皇島降低第二次貸款首付比例,還清首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不低于60%調整為不低于30%。
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最長房齡限制由不超過25年調整為不超過30年,且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