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公告,擬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為此起草了《關于開展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明確,海南省開展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旨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職工改善住房條件,降低住房交易資金成本和簡化辦事流程,促進二手房交易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是指在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無需提前歸還交易房產關聯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完成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貸款資金優先用于結清交易房產原關聯貸款的業務。
《通知》明確了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申請條件,如交易房產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允許上市交易,原關聯貸款抵押權登記已辦妥,且未被查封、凍結、未被設立居住權、未被設定其他抵押、不存在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風險情況。
《通知》稱,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擔保方式和貸款用途、貸后管理等參照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規定執行。業務辦理流程為:辦理合同網簽備案、貸款申請、貸款受理、貸款復核、貸款審批、合同簽訂、貸款擔保、申請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