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貫徹落實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
其中提出,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結合新建商品住房庫存實際,落實最低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優化落實公積金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購房需求。鼓勵舉辦房產推介會,營造促進住房消費的市場氛圍。全面推行帶押過戶,實現二手房交易登記無需提前還貸,支持“賣舊買新”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實施房票安置,對于使用房票在規定期限內購房,房地產企業和屬地政府給予團購優惠和購房補助。2017年7月26日起至本方案公布之日,凡在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參照福州做法,購房合同簽訂滿2年,并已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即可轉讓;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凡在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執行《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融政辦〔2017〕90號)中的限轉售政策。
方案還提到,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房地產項目(特別是收尾項目)金融扶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短缺。區分房地產集團公司風險和項目公司風險,加大對正常建設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貸款、按揭貸款等合理融資需求的支持力度,確保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進一步落實關于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探索開展市場化批量收購存量住房擴大租賃住房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