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據“象山發布”,寧波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從2023年9月28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數認定都發生了變化。
象山住房公積金中心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對首付比例和套數認定都做了調整。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比例由原來的30%降到20%;對于購買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擁有一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的)的二手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從40%降到30%。
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購房所在地在寧波的,以寧波大市范圍內擁有的成套住宅(含期房)進行套數認定。
目前,象山職工連續繳存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職工連續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
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寧波市范圍內購房,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貸款額度可按當期最高限額分別上浮20%、30%,高級及以上層次人才,貸款額度可按當期最高限額上浮50%。
如果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貸款額度可提高20%。
按照目前象山公積金的貸款政策,在象山的高級層次人才,首次購買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最高可貸款144萬元(80×1.5×1.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