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其中指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
對比去年,今年第一次申請與第二次申請均擬提升10萬元。
征求意見稿顯示,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年限相關聯,具體計算方式: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余額×6(申請日余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見下表)
對于單方繳存,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為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雙方繳存,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為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