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一般是農民建在宅基地上的,大多數平房都是小產權房。但是不同房屋的產權年限是不一樣的,如果產權年限到期的話是需要續期,續期的同時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那么如果購買平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嗎?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說一說如何交土地出讓金?
購買平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嗎?
1、購房者買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 使用土地,因為土地出讓有年限限制。國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2、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購房者:買房時應仔細詢問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購房者反映,他在某樓買住房,等合同簽了才發現土地性質為綜合用地,只能用50年。
3、如果您家住的房子是建在國有劃撥土地上的,從現在起,買賣房屋或將房屋贈與他人時,要按相應比例補繳土地出讓金。據國土房管局負責人介紹,國有劃撥土地上住宅房屋是指在國有劃撥土地上建成的平房以及多層或高層(兩層及兩層以上)住宅樓中個人的單元式房屋,
4、不包括在國有劃撥土地上建成的別墅式、獨幢式住宅房屋和混合型、酒店型。國有劃撥土地上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等非住宅房屋是指將劃撥土地上建成的與住宅樓相連的2層或2層以下,且相連部分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并作為商業等非住宅使用的房屋。
購買平房如何交土地出讓金?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凡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的,應按規定補交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全產權單位房二次交易時只需由賣方補交2%的土地出讓金,交易后的房屋應為商品房性質,房屋產權時間是自產權證發放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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