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人離婚都會簽署離婚協議的,當然,房屋的產權就會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的相關條款去執行,協議中明確了有關于房產權歸屬的明確規定,產生分歧的時候,法院也會把離婚協議作為有效證據。那么如果是安置房呢?安置房離婚如何過戶?安置房離婚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一、安置房離婚如何過戶
1、夫妻訴訟離婚,在認定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歸屬時,由于我國住房體制改革以及城市發展過程中的拆遷問題,使當前房屋權的歸屬和來源具有多元化的特點,法院應當根據房屋來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間進行分割。
2、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割分兩種情況:對于雙方均是被拆遷安置人口的,該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3、對于僅有一方為被拆遷安置人口的,只要該房屋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時應適當考慮房屋的來源,將權判歸被拆遷安置人,但應當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4、離婚房產過戶辦理程序其實是簡單的,就夫妻雙方先前達成的協議,帶齊相關證件到房產局進行辦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主要適用于離婚析產。
二、安置房離婚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1、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
2、離婚證及復印件;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房產證;
5、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以上就是安置房離婚如何過戶以及安置房離婚過戶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內容,離婚房產過戶的辦理必須在取得房產證的條件下才可以辦理。還未取得產權證的按揭房產,可以在獲得產權證之后才能辦理過戶手續。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一定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