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繼承房產辦理流程不熟悉,也對費用的繳納不了解。并不是隨便什么人就能繼承別人的房產。想要繼承某人的房產地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要辦哪些手續?
繼承出讓土地需要什么條件?
1、辦理住宅土地繼承登記,首先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建設部、省、市、縣(區)有關房地產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規文件。
2、申辦條件:繼承人(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無查封、抵押等法律規定的限制條件。
3、當事人提供書面申請;填寫《住宅登記申報審核表》;《房屋權證》原件;《公證書》或有關法律文書原件;農房或非住宅房屋須提供變名后的《土地使用證》(驗原件收復印件)。農村房屋要提供房屋所在村、鎮的有關同意意見,還要提供繼承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繼承出讓土地要辦哪些手續?
一、首先,繼承人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住宅土地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L,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住宅土地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住宅土地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以及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以上就是關于繼承出讓土地需要的條件以及需要辦理的手續介紹了,希望本文能為你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