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房產證意味著什么?其形式是對于房屋所屬權的一種法律認定。因此,房產證就顯得尤為重要了。但是,有很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資產,它們是否可以用來被交易,又該如何進行這項困難的交易,而交易中又會存在什么樣的風險?
首先,從國家的法律政策來講,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不允許交易的。從我國相關的規定層面考慮,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為標準,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法律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其次, 我們也盡量不要購買這類房子,沒有產權證,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以,簽署的協議也是被視為無效的。
第三, 沒有房產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么其中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
目前存在很多公司打著公證的旗號在進行操作,但這實際上對買方來說,存在極大的風險。一般公證書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證出現的,但是這樣的公證書,委托方是可以單方面撤消,存在風險。
當然,無論是哪兒的房子,對方既然沒有房產證,賣給你房子,對方肯定是要付出代價的,所以你在權衡利弊后,作出是否要買這個房子時,一定要想清楚,以后會出什么樣的問題,出了這樣的問題,如何去解決,你應當把你所想到的,都在合同上明確約定。以后即使買賣合同無效,那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還是有效的。因此,建議,如果房子對你實在是很有誘惑,不防買下來,但在買房子之前,一定要好好想想,以后會出什么問題,把這些問題以及問題的解決辦法都在合同里明確約定,對你以后出現糾紛是很有用的。目前相當一部分購房者只關心房屋的價格、地理位置、周邊環境、房屋質量、戶型、物業管理等問題,對房產證的重要性不了解,另外一部分已購房者由于已經使用房屋,認為即使房產證沒有辦理也沒有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這樣不但會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也有可能縱容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產生違法的行為。
房屋沒有產權證有哪些危害?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同都視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一定的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沒有辦法辦理房產證,那么購房者所購房屋有可能會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于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