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入住以后出現了質量問題,恰巧又超過了保修期,那應該找誰維修?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
根據國務院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根據房屋年齡的不同,出現問題的部位不同,物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由于上海的氣候環境所致,滲漏水是房屋質量問題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5年是一個分界點。
1、5年內:有問題找開發商
目前大多數次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嚴重的質量問題已經不會出現。根據上述條例,如果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內,滲漏水等問題5年內出現,物業在接到居民的報修后,會轉而找開發商或施工單位來解決。也有一些施工單位會規定修繕資金標準,委托物業另找工程隊修繕,隨后找他們報銷。而房屋地基等基礎節構,開發商一般是終身保修的。
2、5年后: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如果房屋在交房滿5年后,出現了滲水等質量問題,則要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部位,來找直接負責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損壞,如衛生間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業主需要自己掏錢維修,物業可幫助聯系有關維修人員。如果非人為造成的問題出現在共用部分,如大樓東墻滲水、下水道淤積等,則物業聯系維修后,維修資金需要整棟樓的居民分攤。如果出現在公用部分,如小區內道路損壞、欄桿磨損等,則由物業提取小區物業維修資金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