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一般在小區居住的話,都是要定期繳納物業費的。那如果是因為屋主外出了,長時間都沒有人居住的房子還需要交物業費嗎?今天我們就來講講無人住的房子是否需要交物業費?應該從什么時候開始交?
無人住的房子需要交物業費么?
無人居住的房子還是需要交物業費的。因為不論入住不入住,逾期不交的話業主是要承擔逾期繳納的違約金的。
根據有關解釋中的規定,物業服務公司企業已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及相關的規定提供了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是無需要接受相關的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那么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作為業主,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應當承擔的一項基本的合同義務。業主如果不居住房屋的話,應該提前跟物業公司妥善協商物業費的標準問題,如是協商不成的,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繳納。
物業費應該從什么時候繳納?
以業主到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且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的入住的開始,那么此時業主應該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之后,物業管理公共性的服務費是由業主或是使用人來按月交納,對于已經購買了但是還沒有入住的業主,一年之內的按照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來交納,同時也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了一年之后仍未入住的,按照100%的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來繳納。
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了物業費須在多長時間內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的問題可以在所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當中注明。
根據物業管理的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跟開發商對房屋進行驗收,在驗收完成了后,物業公司就正式接管該小區的服務了,那么小區已經竣工并且驗收合格之后的房屋的資料以及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到物業公司的。
業主在接到了開發商所發放的入伙通知書之后,根據入伙通知書上的時間來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并且在該時間之后房屋的一切費用以及的責任都是由業主自己承擔。也就是說從那天之后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以及責任都歸業主。
根據條例,業主應根據合同中的約定來交納物業服務的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來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的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占有之前,物業服務費是由房產開發商交納,而實際交付之后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以上就是有關無人住的房子是否需要交物業費,還有應該從什么時候開始繳納的內容了,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也知道了即使是沒有進去住的還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如果沒有退房的意向那么我們好不要拖欠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