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對夫妻雙方的財產歸屬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結婚后關于住房這樣的夫妻共同財產,不少家庭需要做財產公證。但是結婚后購買定向安置房財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很多家庭不清楚,小編為你一一整理出來。
結婚后購買定向安置房公證流程是什么
一般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雖然夫妻結婚后是可以做財產公證的,但是要考慮雙方的意思,夫妻之間要多進行溝通和商議,不能一意孤行。
結婚后購房定向安置房后,夫妻雙方準備好所需材料,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后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后,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結婚后購買定向安置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購買定向安置房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夫妻之間做財產公證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不是為了離婚做準備。財產公證還未被夫妻認可,所以在做財產公證前雙方要協商同意,對于財產公證如何辦理,不清晰的之處建議咨詢資深婚姻家庭律師,幫助解答。
關于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定要在有效期內,購房相關的合同、證件齊全,協議書上內容條款明確,將一切材料準備妥當之后,夫妻雙方共同去公證處辦理婚后定向安置房公證,這樣可以減少因確實材料或條款不明而造成的反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