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房屋時,我們會遇到填寫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的內容需要注意那些,都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在購買中也會經常遇到房屋買賣成功后,一方違約了,我們該怎么般。下面由小編為你解答解惑。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1、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2、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
3、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房屋買賣違約怎么辦
一、補充協議的效力優先于原協議書效力。因為補充協議視為對原合同部分更改。
二、根據您所述,此情形屬于賣方違約。根據合同與民法通則,您可單獨選擇以下方式之一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1、請求解除合同,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即返還您本金之余再外加一部分作為違約金。(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9條第三款“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即交付房屋),每延遲交付一日按日違約金千分之五計算。(不要小看這千分之五,它會是一筆大數目。計算方式是180W乘以0.5%的X次方。X即延遲的日期。自己算算吧)
3、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定金,并按每延遲交付一日按日違約金千分之五計算。
4、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房款的20%。
5、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房款的20%。
房屋合同類容是復雜的,也是特殊的。合同內容也確保了買方和賣方的權益,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應該重視起來。如果你在購房時遇到一方違約了,這時你還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也希望我所整理的資料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