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繼承父母的房產不是理所當然的嗎?為什么把房產留給子女,還要交那么多錢?
把房產留給子女共有3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
一、房產繼承
發生的條件必須是產權人去世后,繼承人才能辦理。這種方式產生的費用低。但也有兩個問題:
第一,繼承房產與贈與房產一樣,以后子女出售房產,需要繳納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現實中,父母留給子女的房子常常是樓齡較長的房產,比如評估價不高的房改房,但市場價卻較高,所以兩者的差額通常不低,20%的個稅也是很多的。
第二,進行繼承公證時子女會面臨各種復雜流程,甚至還可能發生“轉繼承”,令獨生子女無法全額取得父母房產的產權。這些問題都需要父母提前做好遺囑公證、繼承權公證來避免。
二、房產贈與
房產贈與是房產權人把房產無償贈與子女。這種方式很好操作,但產生的費用不少。另外,和房產繼承一樣,將來如果子女賣房,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稅無法逃掉。
一般來說,如果父母的房子樓齡較長,選擇贈與的方式很不合算。所以,現實中,假如不是沒有購房無法通過買賣過戶的話,90%的人都不會選擇這種方式。
三、房產買賣
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買賣是透明、省錢省力的方法。當然,前提是子女必須有購房。
以上三種過戶方式各有哪些利弊呢?
一、繼承:
優
房產過戶給子女,收取的費用少。
劣
1、父母已經去世,只能繼承。要等父母去世后才能辦。
2、繼承手續復雜,常常會遭遇奇葩證明,可能發生繼承糾紛。
3、未來可能會征收遺產稅。
適合人群:
1、子女如有多套住房,賣房費用高。
2、適合繼承關系簡單、繼承糾紛發生可能性低的家庭。
3、適合以后不打算賣房或者是手中沒有房子、以后也不買房的“無產人士”。
二、贈與:
優
1、父母生前就能辦好。
2、不受購買限制。
3、如果是兩年以內的新房,贈與產生的費用比買賣少。
劣
1、子女如有多套住房,以后賣房的費用高。
2、房產贈與子女,如果子女已婚,房產為子女夫妻共同財產。
適合人群:
1、適合以后不打算把房子賣出去的人。
2、適合手中沒有房子、以后也不買房的人。
3、適合已經沒有購房的子女。
三、買賣:
優
1、父母生前就能辦好。
2、手續透明簡單。
3、再次交易可能費用低。
劣
1、受購房限制。
2、買賣計稅標準多種,如果恰好都按高標準計稅,也會產生比贈與更高的費用。
3、和贈與一樣,變更權后,子女如已婚,該房產視為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
適合人群:
1、適合手中有多套房子的子女與父母。
2、適合有購房的子女。